?他伸出有力的大手,将那金步摇别进她柔顺浓密的发髻里。
“媳妇,你真好看。”二郎看着十分颜色的媳妇,忍不住在她脸上亲了一口。
“大白天的,你发哪门子的疯?”罗云初害羞了,脸热热的,但嘴角的笑意藏也藏不住,眉眼弯弯的。
“呵呵。”被骂了,二郎还一副乐呵呵的样子。双手紧紧地抱住自家媳妇玲珑有致的腰身,低声呢喃。
罗云初这才知道这支别致的金步摇有一两重,是他许久之前便看上的。这大半年来,靠着打零工打猎等攒了一些私房钱,对了,还有昨天他大哥给的二两卖炭的银子,总共五两银子,全用在这上头了。可是还是不够,于是趁着今天卖棉被,垫了五两银子进去才把这支金步摇拿了回来。
原来少的五两银子全用在这了,罗云初暗忖。
其实罗云初也分不清她对二郎这个丈夫的感情,一开始的确有认命的成分。其实她这人,说好听点是随遇而安,说难听点,就是懒。甫一穿到这个陌生的年代就得知要嫁人时,她想过要逃,但她这一逃,境遇指不定比呆在原地更惨。士农工商,嫁人后仍然为农,排第二。若逃了,命不好运气不好,被拐被捉被发卖,为奴为仆为妓!就是被人随意打杀的命了。这个完全有可能,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