嗓子痒。
    拜多年社交礼仪所赐,胡亥没有把食物吐出来,而是硬着头皮,就着白水,很艰难的吃完了手里的那张饼。虽然没有吃饱,但他已经不准备再受虐,准备再去烛那里看看,看那口锅打好没有,看看什么时候能回家。
    但不知道是不是坐的太久了,一下子站起来腿有点发麻,胡亥只觉得脚下一软,幸好他眼明手快,及时抓住旁边一样东西而免于摔倒。
    胡亥抬起头看了看,又低下头看了看,被他抓住的是相里家一个侍女的衣袖,但入手触感却毫无衣物应有的或顺滑或棉柔的感觉,反而感觉像是抓住一块极其粗糙的树皮,又硬又硌手。胡亥简直无法想像,这么粗糙不堪的东西竟然能被人做成衣服来穿,竟然有人能忍受这样的衣服。
    胡亥松开侍女的衣服,看了看自己的手掌,虽然只是扯了一下,但原来又白又粉又嫩的手心里,已经被磨得出现了一道红痕。
    粗衣粝食!胡亥头一回认识到了这个词的真正含义,不再是作文里用来美化文笔的词语,而是一种生活。
    以前看写有钱人吃了穷人的食物刺嗓子,或者大家小姐皮娇肉惯穿粗衣,结果皮肤被衣服磨出血,胡亥还觉得对方太矫情太做作。
    现在胡亥知道,只是他当时不够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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