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最为严重的有三条。第一是“析财而居”,也就是父母在世的时候,就分家过日子,包产到户,甚至析财到人。就连妇女,也有自己独立所有的土地和财产。第二是“以业为氏”,也就是从事什么行业,就姓什么氏,比如制陶的是陶氏,制绳的是索氏,做旗帜的是施氏,编篱笆的是樊氏。第三是“以国为姓”。诸侯封在某国,就姓某,商王也不管他们是不是自家人。谁的实力强,谁就是大爷。
显然,这是对祖宗家法的背叛,这是对家国体制的破坏,这是对中华传统的挑战。想想看嘛!以业为氏,还有“父”吗?以国为姓,还有“君”吗?析财而居,还有“家”吗?家都没了,还有“国”吗?家国、君臣、父子都没有了,还有“天下”吗?照他们这样下去,变图腾为祖宗,岂不是白干了?
这比酗酒、泡妞、开裸体舞会、以渔猎为游戏、不听忠言、让女人干预朝政等等严重多了,当然不能再让他们胡闹下去!
后起之秀周,要为中华文明立法、立范、立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