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事乃是温府大郎与继室婚前有私,私通产子。第二件事便是为了迎娶仇氏过门,谋害原配嫡妻。为何如今只单审谋害嫡妻之事?且若是明日才提审莲心,要莲心‘暴毙’无法作证又当如何?且温府大郎说其二子乃是从京郊所拾,可有人证?产妇莫不是娘家夫家皆无?身上莫不是半点凭证也无?可有为子留下遗物?”
“且听红梅所言,温府二郎君乃是大郎君还在腹中八月时抱进门的,可为何排行为二?若只是捡来的幼儿,温府何须改变其年庚?以庶民子、官奴子充当官员子,该当何罪?”
“若是与人私通之子,又当是何罪?”
能坐上三司之位的都并非蠢人,清辉的发问也并非刁钻,只因某些问题被三司故意回避不提,此时被人揭开来颜面颇为难看。
最终主审官刑部尚书冯钧不得不道:“莲心死了,温府中也当有旁人作证,不然其何以将绣品拿出府中去卖?且如今官差已入温府带莲心一行人入三司,谢家娘子是觉得三司会保不下一个婢女?”
清辉竟是没有否认,“这种事,京中莫不是少了?便是死了,主子赏个十两二十两银子,便能事了。有些人家,五两银子也买得一条贱命。便是入了三司又如何?莫不是诸公愿意下一个军令状,保莲心入三司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