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把细细带回了派出所,因为她拍到了女子跳楼的画面,刚好可以作为女子是自杀的证据。细细拷贝照片的时候,听调查的警察说,已经查过女子的通话记录了,他们也打电话给这个叫苗伦的,苗伦说,死者因为不同意分手,以死相逼,他不相信她真的会跳楼,没说几句,女子就真的跳了下去。
    “又是一为情自杀的傻.逼。”一个警察惋惜又不屑,有些出言不逊,“对了,通知死者父母了没?……通知了?好。叫她父母、同事、亲近的朋友还有苗伦到所里来做一下笔录,把材料补充完整。”
    “警官,您确定这个女的是为情自杀了?”细细问。
    “记者同志,你当时不就在现场么,我看你比我们看得都清楚。不然这么着吧,你手机留一个,如果确定是为情自杀,我就电话告诉你。如果其中另有隐情,你这则新闻就不能马上刊登,至少等我们调查完毕,请示完有关领导,你才能写。”
    “没问题。”每个行业都有潜规则,就算你是记者,很多稿子如果“有关领导”压着不让你曝光,你一样写不了。细细暗叹,还是美食记者好啊,什么时候才能回生活版,唉!
    苗伦。……ml?!正往外走的细细忽然灵光一现,那不就是苏玛丽苦追不成的那个男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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