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森买下的这块地本是城外的郊区,树林草地颇密,经常有一些野鸡野兔什么的跑出来觅食,方铮举目望去,见一只肥大壮硕的灰色野兔正一边吃草,一边警觉的四处张望,不时还蹦蹦跳跳……
这只野兔的德性跟那萧怀远一样,看着就让人讨厌!
方铮气不打一处来,撸了撸袖子,猫着腰悄悄靠近它。——少爷今儿就把你烤了吃,只当是给自己报仇了。
一旁的温森赶紧拉住他,接着递上一副弓箭,兴奋的悄声道:“大人,射它!射它!”
这话听着怎么这么别扭?
瞅了眼其他的属下们,见他们都眼巴巴的盯着自己,目光中充满了热切的期待。看得方铮头皮一阵发麻,暗自思忖:今儿这事不好收场啊。
穿越这么久了,方铮也知道,古代对读书人的要求不仅仅是读书那么简单,还要通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就是说,除了读书外,还要懂礼仪,会跳舞,会射箭,会赶大车,写字得漂亮,开杂货铺不能给客人找错钱等等,这都是古代人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技能——其实古代的男人也挺不容易的。
方铮年纪轻轻便官居五品,而且成了影子们的顶头上司,在属下们想来,这位年轻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