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管理员,或许做的不如罹天辰那么好,那么强,但有一点我是绝对会超越他的,就是对同伴的珍惜!
今天,我就要去找我的下一个同伴了,那个因为无法进食都快要烂掉的家伙,当然,前提是他愿意做我的同伴,同时他还要够资格,我不求他很强,只求他还记得自己曾经是个人。
不过在这之前还有另一件事要去做啦,我已经饿得快疯掉了,早上起床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嘴里正叼着汪娜的脚丫子……
“老大,这批帐全都搞定了,您过过数。”一名獐头鼠目的小混混笑道,他的面前站着一个胖子,一个胖到惊天地泣鬼神的家伙。
我见过中最胖的家伙,女的是歌手韩红,男的是德云社说相声的孙越,但我觉得他俩加起来都不如眼前这位。
你见过脖子比别人腰还粗的人吗?这还算人吗?甚至他的腰……我不敢用水缸去比较,因为我怕水缸告我污蔑。
月华看到他的第一眼就皱眉了,女人喃喃道:“要不我们换个目标吧,这家伙太胖了,好像很难吃的样子。”
一个胖到连尸妖都不想吃他的人,我不知道是不是后无来者,但一定前无古人。
然而,当我查实了某些资料后,我还是决定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