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二石,直二百八十。(EJT21:6)
这也是一般价格。
据《汉书》卷七《昭帝纪》,有“酒升四钱”的记载。这里当为斗之误,因为汉人往往写斗为“升”,与“升”字极易相混。这里是说罢去酒的官卖后,酒价大贱,竟至斗四钱。
肉价,有肉种的不同,一般是数钱一斤。《居延汉简考释释文之部》第351页:
肉百斤,直七百。〔(584)〕
是什么肉未加说明,大概是牛、羊肉之类。上面我们讨论牲畜价时,推算当时羊一只数百钱,肉百斤至少得肥羊二只,故羊肉每斤七钱,和羊每只数百钱之价相合。
《居延汉简考释释文之部》第428C页开了一个详细的帐,从中可以窥见当时居延地区各种肉的价格:
头六十 肝五十
肺六十 过二十 乳廿
胃百[上比下未]百钱 十钱 舌廿
宽三十 心三十 界十
□ 黄将十 □十
三百 肠益册
卖讎直六石十七·凡四□五十。〔(252)286、21背〕
又同上书第4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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