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大汉帝国风云录 > 正文 汉简中所见物价考释
七百钱的一般的佣工工价。

    《居延汉简考释释文之部》中还有三条关于佣工工价的材料。该书第258页:

    □成承禄居延卒李明长顾钱二千六百。〔(51)116、40〕

    第57页:

    中为同县不审里爵王来佣贾钱四千六百。〔(269)159、23〕

    第453页:

    张掖居延库卒弘农郡陆浑河阳里大夫武便,年廿四,佣同县阳里大夫

    赵勤,年廿九,贾二万九千。〔(124)107、2〕

    这几条都没有说明是多少时间的“顾钱”或“佣贾钱”,无法断定他们月工价是多少。如果硬要说第一条二千六百钱是一个月的工价,第二条四千六百是两个月的工价,显然是没有根据的。

    综上所述,关于汉代佣工的工价,可以得出以下几点意见:

    (1)官府规定的卒践更的“平价”是月二千钱,但这只是鼓励人们服役、限制人们避役的空文,除了象刘濞那样为了达到政治目的、收买人心而“辄与平贾”者外,根本不曾实行过;

    (2)民间的一般的佣工工价,当为月值四五百钱或七八百钱。这样的工价不包括佣工本人的饮食,所以崔寔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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