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大汉帝国风云录 > 正文 汉简中所见物价考释
力壮的,所以值二万。

    《东观汉记》中有一个故事,说朱晖为郡督邮时,太守阮况嫁女,想买晖婢陪嫁,晖未答应,后送况家“金三斤”意思可能是送一婢之价给况家,三金与一婢之价也相去不远。

    汉魏之际,以实物代钱币,因而买卖奴婢有用绢帛计值者。《三国志·魏志》卷二七《王昶传》注引《任嘏别传》说:“与人共买生口,各雇八匹,后生口家来赎,时价直六十匹。共买者欲随时价取赎,嘏自取本价八匹。共买者惭,亦还取本价。”所谓八匹、六十匹,当是绢帛之类。由于与任嘏同伙者不知是几个人,所以买价多少不明。赎时价已上涨到六十匹,依帛的匹价四五百钱计,六十匹约合三万钱左右,同汉简及《僮约》等所载奴婢价相近。

    因此可以认为,汉代奴婢的价格,虽因年龄大小、体格强弱、本领高下而各异,但一般的是一人二、三万钱。

    近年出土的四川郫县东汉残碑,有三处记录了五个奴隶的共值:

    五人,直廿万。

    奴□、□□、□生、婢小、奴生,并五人,直廿万。

    奴立、奴□、□鼠,并五人,直廿万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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