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大汉帝国风云录 > 正文 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一)
没有水旱之灾,届时必祭。常雩的时间,《左传》桓公五年说是‘龙见而雩‘。所谓‘龙见‘,是指苍龙七宿在建巳之月(夏历四月)昏时出现于东方,此时万物始盛,急需雨水,故每年此时有雩祭。因旱而雩是因发生旱灾而临时增加的雩祭,一般在夏、秋两季。冬天已是农闲,已无旱灾之虞,所以《谷梁传》说‘冬无为雩也‘。

    雩祭之礼,天子、诸侯都有。天子雩于天,称为‘大雩‘;诸侯雩于境内山川,只能称‘雩‘。大雩在南郊之旁筑坛,用盛乐、歌舞,称为‘舞雩‘,《公羊传》桓公六年何休注‘使童男女各八人,舞而呼雩‘,即是指此。雩祭的对象,除上天外,还有‘山川百源‘(《礼记·月令》),即地面上所有的水源。

    地示

    对地示(音Qi)的祭祀,也依照尊卑分为三等。第一等是社稷、五祀、五岳,用血祭祭祀。所谓血祭,是用祭牲的血浇灌于地,使其气下达,及于地神。社是土神;稷是百谷之主;五祀是五行之神;五岳指东岳岱宗(泰山)、南岳衡山、西岳华山、北岳恒山、中岳嵩山,被认为是天下五方的镇山。

    第二等是山林、川泽,用貍沈之祭。祭山林叫‘貍‘,祭川泽叫‘沈‘。貍即‘埋‘字,将牺牲、玉帛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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