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大汉帝国风云录 > 正文 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三)
衰杖期。父在为母、夫为妻服;丧服与齐衰三年全同,但丧期为期年(一年)。

    4、齐衰不杖期。为祖父母,世、叔父母,兄弟等服之;与以上两种丧服的主要差别是

    不杖。

    5、齐衰三月。为曾祖父母等服之,庶人为国君也用此服。

    大功

    6、大功九月、七月。为从父兄弟、丈夫的祖父母等服之。

    作者: 溪山琴况  2005-8-12 20:16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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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大功殇九月、七月。此服主要是为殇者而服。为子、女的长殇、中殇;兄弟之长殇、

    中殇等服之。

    (8)繐衰 是一种特殊的丧服,诸侯之臣为天子服之。

    小功

    9、小功殇五月。为叔父之下殇、兄弟之下殇等服之。

    10、小功五月。为从祖祖父母,从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服之。

    缌麻

    11、缌麻三月。为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以及妻之父母、舅、甥、婿等外亲服之。

    五服与九族以及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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