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以下两种情况:一是丧主,丧杖具有表示其在丧家中的身份的作用;二是年老体衰或有病之人体力不支,需要借助于杖来支撑,具有‘扶病‘的作用。未成年的儿童不用杖,因为他们年龄小,还不太懂得丧失亲人的痛苦,不会因哀伤而致病。丧杖有竹杖和桐杖之别。为父亲服丧用竹杖;为母亲服丧用桐杖,就是用桐木削成的杖。丧杖的高度与心齐平,竹根一端朝下,高度与心齐平。
此外,在不同的丧等中,丧服的帽、缨带、鞋等的样式、质地等也各有区别,因过于琐碎,恕不赘述。
五、丧期的加隆与减杀
为至亲服丧,原本都以期年为断限而除服,这就是礼书上说的‘至亲以期断‘。因为自然界的循环是以一年作为周期的。一年中包含了四季,恰好是自然界万物代谢的一个轮回,人类生死的道理与万物相通,所以在确定丧服期限时,就比照了这一原则。既然如此,为什么又会有三年之丧呢?《荀子·礼论》解释道:‘加隆焉,案使倍之,故再期也。‘意思是说,父亲是一家之主,为父亲服丧应该重于母亲,服丧的时间也应该‘加隆‘,于是将为母亲服期年之丧的时间‘倍之‘,变成‘再期‘,就是两个‘期年‘,然后再增加一个月,变成二十五个月,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