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大汉帝国风云录 > 正文 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三)
衾被覆盖。

    七、为铭和设重

    家中发生丧事,丧家需要让过往的人周知,于是将其死者前所用的旗旌插在堂的西阶上,这就是‘为铭‘。如果死者生前是没有资格建旗的不命之士,就用一块一尺长的黑布,下面缀以二尺长的赤色的布,宽都是三寸;在下端赤色的布上写上:‘某氏某人之柩。‘旗杆长度为三尺。笔者在韩国访问时,曾见到某一店家门上贴着一张纸,上面写着‘丧中‘,屋檐下则悬挂着一个韩式的方形灯笼,灯笼的上下两截用了蓝、白两种颜色,应当就是古代丧礼中‘铭‘的一种变化形式。

    沐浴、穿衣完毕,要为死者‘设重‘。按照丧礼的规定,要到棺柩落葬之后,才可以为他做‘木主‘,也就是通常说的牌位。作为过渡,此时要在庭中立一根称为‘重‘的木柱,意思是让死者的灵魂有一个比较固定的依附之处。重的形制是,先在上端斫削再凿眼,然后插入一根稍细的木棍,然后再两端各悬挂一个鬲,鬲口用粗布盖住,鬲中是用饭含剩余的米熬成的粥。于是用苇席将重木和鬲掩卷起来,然后用竹篾索缚住。

    由于死者已经装进尸袋,死者的面貌已经看不到,为了彰显行将出现的棺柩的身份,有司要将放在西阶上的铭插在重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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