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大汉帝国风云录 > 正文 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四)
已。所谓‘阳厌‘,是飨尸之后将祭品设在室内的西北隅,这里阳光尚能照到,故名。

    如果受祭者属于尚未成年而夭亡,则不能享有成套的成人祭礼,不能设尸而祭,而只能用阳厌或者阴厌。正因为如此,如果受祭者为成年人而祭祀时没有尸,就等于把他当成短寿夭亡者来对待,是绝对不允许的。

    对夭亡者的祭祀有两种情况:如果宗子,祭祀用‘阴厌‘;如果是庶子,或者是死而无后者,只能到宗子家祭祀,而且只能用阳厌。

    二、阴厌

    举行虞祭时,丧主、众兄弟、妇人等都穿着送葬时的丧服,助祭的宾客则穿着送葬时的吊服。

    飨尸之前,先举行飨神的仪式,直接用食品供奉死者,也就是上面提到的‘阴厌‘。受祭者的席位,设在他生前居室的西南隅,座西朝东,席右放着供神明凭依的小几。不同身份的人祭祀,所用主牲的规格也不同,士、大夫是用‘特牲‘,就是一头猪。先将猪对剖,只取其左半边,分解后放入鼎中煮熟,再取出放在俎上,此俎称为‘牲俎‘。与牲俎配合的有鱼俎、腊(兔肉)俎各一。三俎都放在神席前面,其它的供品还有:两只豆,一豆盛葵菹(腌葵菜),另一豆盛蠃醢(蜗牛酱);两只敦,一敦是黍,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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