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大汉帝国风云录 > 正文 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四)
作主坏庙有时日,于练焉坏庙。坏庙之道,易檐可也,改涂可也。‘坏庙又称毁庙,但并非毁坏旧庙,重建新庙。而只是对旧庙作某些象征性的改变。根据昭穆制度,新主的昭穆之位与其祖父相同,三年之丧完毕,新主要迁入祖庙。如果把祖庙原封不动地让给新主,则有苟且不敬之嫌;拆毁重建,又不免造成无谓的浪费。所以采取了一种两全其美的办法,通过‘易檐‘和‘改涂‘来整新旧庙。所谓易檐,就是改换屋檐的某一部分。改涂是重新涂饰祖庙。更换旧庙的屋檐,并重新涂饰一次,表示已不再是旧庙,可以视为新庙。整新,是古人以节俭的原则来处理祭祀对象或场所发生变更后所产生的各种问题的方法,在其它礼仪中常常使用,限于篇幅,不再列举。

    大祥与禫祭是三年之丧的最后两次祭祀,祭祀的地点都在殡宫。禫祭之后,新主必须迁往新庙,然后撤除殡宫。但是,毁庙之主的迁动是一件大事,不能轻率为之,必须先要经过禘祭。而禘祭有固定的时间,未必刚好与禫祭同月。所以,禫祭之后,迁新主于祖父之庙,等待禘祭。

    禘作为祭名,所指不一,有天子郊祭之禘,有殷祭之禘,有时祭之禘。有学者认为,此时的禘祭,是三年之丧结束后临时举行的一种合祭,把毁庙和未毁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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