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大汉帝国风云录 > 正文 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四)
和顺,是通过礼来实现的。因文献阙如,先秦时期家庭礼仪教育的全貌已经不可得知,但由《礼记》的《曲礼》、《内则》、《少仪》等篇,尚可得其梗概。

    《曲礼》一篇的得名,孙希旦认为是所记多为礼文之细微曲折,而尤详于言语、饮食、洒扫、应对、进退之法,故名。《内则》篇的主旨,郑玄说是‘男女居室事父母、舅姑之法‘。是闺门中侍奉父母、公婆(古称公公婆婆为舅姑)的仪轨;此外,还有如何教育子女等内容。《少仪》所记以少者事长的仪节为主,内容与《曲礼》、《内则》相类。

    《曲礼》对于子女言行的规定非常具体、细致,如子女外出,要做到‘出必告,反必面‘,行前要把去向告诉父母,回家后一定要先面见父母,以免让父母牵挂;又如孩子的仪态,要求‘幼子常视毋诳,童子不衣裘裳。立必正方。不倾听。长者与之提携,则两手奉长者之手。‘视线不可狂傲向天,不要穿皮衣。站立时要方正,不侧身歪头听人说话。如果长者拉着自己的手,则一定要用双手捧持长者之手,以示亲密和尊敬;又如跟随先生外出,‘不越路而与人言。遭先生于道,趋而进,正立拱手‘,不可隔着马路大声与熟人打招呼。如果在路上遇见先生,要快步上前,正立拱手地见过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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