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大汉帝国风云录 > 正文 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四)
 司马光认为,处理伦常关系的核心,是要‘以义方训其子,以礼法齐其家‘,他批评许多做长辈的只考虑子孙的营生,千方百计从物质上加以满足,‘今之为后世谋者,不过广营生计以遗之,田畴连阡陌,邸肆连坊曲,粟卖盈囤仓,金帛充箧笥,慊慊然求之犹未足也。施施然自以为自子孙孙累世用之莫能尽也‘,‘然则向之所以利后世者,适足以长子孙之恶,而为身祸也‘,‘子孙自幼及长,惟知有利,不知有义故也‘。

    司马光反复谈到父母如何爱子女的问题:‘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逸,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古人有言曰:慈母败子。爱而不教,使沦于不肖,陷于大恶,入于刑辟,归于乱亡,非他人败之也,母败之也。‘这些问题,颜之推大多已经涉及,而司马光的论述又更深一层,读者不妨取来一阅。

    四、朱子《家礼》

    朱熹是宋代理学的集大成哲,是孔子之后最杰出的学者。朱熹之学博大精深,几乎无所不窥,但晚年好礼,认为礼是天理之节文,人事之仪则,每每与弟子讨论家乡、侯国、王朝之礼,希冀兴复三代之坠典,大有将礼学作为毕生学术的归宿之意。他从六十一岁起,开始编撰《仪礼经传通解》,希望将古今礼制打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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