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被人们称之为流寇,抢几次换地方,最令治安官头痛,想消灭流寇,远比消灭普通的马贼难上十倍不止。
汤姆三十岁地时候,接手了这只马贼队伍,在他的领导下,这只马贼很有些军队的味道,在马贼中小有名气,只是人数一直不多。汤姆认为,一名好的马贼,比十名垃圾马贼有用的多,在他这只马贼中,不养垃圾。
两百八十名马贼,每月出手两到三次,得到的财物已经让马贼们过上好日子了。经过六年时间,马贼们有钱了,每个马贼分到的金币,甚至比许多小城市里的地主还要多。
人一旦有了钱,心思就不同了。汤姆招开了全马贼大会,集思广意,让大家对自己的前途作出选择。其中八十人选择找个帝国安定下来,不再继续作马贼的生意。
另外两百人决定,继续跟随汤姆,他们相信汤姆的决定,会给他们带来更多的好处。汤姆虽是贼,没读过书,可他很清楚,作上这一行,就已经在各帝国的治安官那里挂上号了。别以为有钱就可以作个富家翁,以前四处乱跑,人家抓不到他们,如果现在就定居下来,苦主找上门,治安官能放过他们吗?不可能的,马贼这一行,易进难出啊。
既然不行,就必须想办法将自己漂白了,拥有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