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曾在泰平三年时,一次会议上提出了这个观点。并且刘辩也参与其中。董当时说:“初平五年,我和广元、曾次还有马峤大人在氐池确定了科举之法。原本在当时,这科举之法就能马上执行,可是我们担心大家对新生事务的排斥,于是小心翼翼,用十年时间过渡。
    如今,科举大兴。
    虽然不能说举天下人欢迎,但至少在关中,在我们的治下。少有人会来抵制。
    对于任何陌生的事务,人们总是会予以排斥,乃至于抵制的态度来面对。因为不熟悉,会让大家感到不安。大秦律法很好,可是推行过于急促。三秦自商鞅变法,而后二百年时间。才使得这八百里秦川的老秦人接受。而关东六国,法纪松弛,猛然施以条条道道的规范,总难以接受。
    我曾仔细研读过三秦史料。
    秦法很难严苛吗?未必……秦法于官员的确严苛,但是却能让百姓收益。即便是当今汉律,也有许多秦律的痕迹在里面。如果当年,秦始皇能徐徐推行秦律于天下,又会是什么结果?”
    董这一席话,在会议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可不管是反对也好,赞成也罢。董地主张。往往都能得到刘辩的认可。于是在承明殿有意识的推广中,将一部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