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四个男人,都被征进军中做了甲士。
这次出京,老大四在镇压山东曹县的明人反抗之役。他的运气非常不好,被明人的一柄鸟枪击中的脑袋。按说,那支鸟枪距离他有一百多步,以鸟枪的力道根本就‘射’不穿头上的铁盔的。可那天是个‘艳’阳天,热得厉害,只顾着凉快没有戴。
老二死的冤枉,在抢劫一户明国老百姓的时候,因为追一只‘鸡’不小心摔了一‘交’,昏厥过去,抬回军营之后,眼睛都直了,第二天早晨就咽了气。
老三则死在刚过去的那场骑战中,敌人的一把马刀将他腰上的铠甲割开,肚肠流了一地。
一连失去了三个儿子,却不知道赫舍里的母亲往后的日子该怎么过啊!
从北京出来到现在,正蓝旗子已经失去了四百多接近五百勇士,减员一成。这样的仗,再打上几场,正蓝旗就完了。
难道这次过河我真的做错了,为了许定国,为了替我大清收复汉人所谓的民心,却将自己旗中的勇士丢在这疆场上,用他们的血染红多尔衮、多铎他们的顶子,值得吗?
就算我大清横扫**,囊括宇内又如何,同我豪格同我正蓝旗又有什么关系?
说不定,等到八旗一统寰宇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