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商业三国 > 正文 第九节 订立国策
下设百工司,管理工匠,矿业司,商务司,税务司,六部主管官员。

    其中,商部是我们特地设置的,此前各朝没有设单独的商部,以后各朝也没有,直到现代才有。我们这样作一方面可以把收入与支出分开,另一方面,商部设为六部之一,可以让发展商业的声音响亮一些,以确保我们大力发展商业的政策实施。

    至于军队方面,我们设立大司令这一官职,主管号令海军,骑军,步军三军。下设军机处,管理军队调动权,即军令权,军事规划权,相当于总参谋部,由城主直接任命的三位大将军管理;都督处,管理军官任命,军官培训,军校教师与学生,拥有军队人事权,由城主直接任命的三位大都督管理;军械处,相当于现在的军队后勤部)。各级军官最高服役年龄均明确规定,越是高级军官最高服役年龄越高,到了一定年龄,职务升不上去的军官,由政府根据服役年限和官位大小发退役费退役。退役军官可以加入地方治安机构(当巡捕),也可以公民身份参政。

    另外,在司法上设立大司刑这一官职,由城主直接任命,主管刑事司法,同时各地治安人员,监狱系统都归大司刑管理,地方官员不再有刑事与民事审判权。这些刑事与民事审判官员均由大司刑在律法考核合格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