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商业三国 > 正文 第五章走向统一 第三十九节
,社会真正开始进步了!

    中国古代是没有“迁怒”这一说的,也没有“个人行为”这一说。一个人犯了罪,甚至可以牵连九族,朝廷连襁褓中的婴儿都要杀死——这不会说话的婴儿罪行是:血液中淌着罪犯的血。此外,罪犯的某些亲戚相隔千里,甚至于平生未见一面,还不知道自己有这样一门亲戚,正关门坐在家里喝茶,也会因重罪而被合理合法的砍头示众,老百姓还对这种砍头欢呼雀跃。而他的罪行仅仅是:血液中淌着罪犯的血……

    法律就是如此野蛮,野蛮的近乎于荒诞。

    刘备实行的青州律法虽然严苛,但却规定了法不及幼子,一人犯罪一人当。这与儒家思想颇有抵触,在当时引起轩然大波。最终,刘备打着黄莺的名义,以铁腕推行这一律法,其后这一律法被讥讽为“妇人之仁”。然而,十年推行,现在看来,连徐州也开始认为,把对罪犯的惩罚迁怒于他人是不合法的。

    周瑜赶紧为陈登递茶、上座,一付属下的神态。陈登扫了他一眼,来不及寒暄,刘备截断陈登的话:“当时,我在城门口。”

    陈登恍然:“怪不得,曹操肯放我们走。玄德公让曹孟德出任大丞相,我恐怕他今后会对朝廷控制越来越严,会对我徐州不利。玄德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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