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乱下方治疗,所以把人治死了,定为庸医误伤人罪,杖五十,徒五年。赔苦主烧埋银二十两。
卷宗材料很薄。讯问笔录也很简单,加上记录的书记不懂医,问得莫名其妙,记录也有些想当然。所以杜文浩反复看了几遍。也没看出个名堂来。
杜文浩问道:“你觉得这案子有什么不对劲的卿”
沈升平道:“《宋刑统》二十六卷《杂律》有云:“诸医为人合药及题疏、针刺、误不如本方,杀人者,徒两年半”此案既定庸医误杀人罪,处刑却不依律为两年半以内量刑。最主要的是,庸医杀人罪者,是医者合药及题疏、针刺的时候,“误不如本方”而此案究竟何证还不清楚,该用何方也不知道,所以老朽觉得,此案断定“误不如本方”似乎有些牵强。所以抽取出来,请大人审阅定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