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宋时明月 > 正文 第1013章 一项极为风雅的事件(上)
是说:宋人的家庭平均财产约为1600余贯。北宋后期,江西人谢逸评估:“十万缗,中人家之产也。”,亦即每家平均财产1000贯。南宋由于物价因素和经济发展等因素,人均家庭财产约为3000贯至10000贯。

    至于拥有田产的数目,北宋人的平均水平是180亩。

    也就是说:如果拥有180亩田,家产总值在1600贯左右,在宋代算是小康之家、中产阶级了。

    柳家因为经商,虽然社会地位不高,但家庭财产数量明显高过平均水平……然而,这份丰厚的家产是遇难的柳老丈平生积蓄,也只比赵兴带来的这笔钱财多两倍有余,三倍不足而已。

    柳家嫡子一名:柳大,嫡女两位;庶子两人;加上柳姑娘,庶出女子共三位。

    八个人分财产,柳姑娘这名庶女能分到的,远不及赵兴带回来的多。所以柳家无可选择,必须承认柳姑娘的地位。

    柳家低头,赵兴也就捧出包裹,让人检点。小姑娘怯怯的盘点完毕,轻轻点点头,眼睛都不敢望向柳大。等柳家人收起包裹,柳大也失去了热情,他朝赵兴冷淡的一拱手,说:“赵大官人请了……”

    赵兴截断对方的话:“还有一事……我这小徒是江夏程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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