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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大人别急。说起来朝廷方面也不是一无所得:我们抢回来那些奴隶,替主人挣了钱,主人还不是要为这笔收入向官府交税。而根据天圣令,那些奴隶三年后也是向官府纳税的皇宋百姓。所以官府也相当于增加了纳税丁口,不算吃亏啊!更况且,朝廷不还占了那么一大块地么,我们抢夺地那块西夏土地,今后就是我大宋的土地,凡在那片地面上生活的百姓。不照样要向朝廷交税?
想当年,太祖设立封桩钱,不就是想以财帛购买契丹人的性命吗?太祖尝言:我以二十四绢购一契丹人首。契丹精兵不过十万人,止费二百万绢,则敌尽矣。如今,封桩钱逐渐枯竭,而契丹依旧强大。又崛起了一个西夏。我环庆取敌人之财。赏勇士之猛——谁说这不是祖宗之法?
所以我左算又算,将战利品分给参战将士。对朝廷都是项大收益。第一:可以让朝廷减少战争费用,使百姓乐意战斗。今后朝廷不需要拨太多的钱,给我们武器就行了,剩下地事让将士们完成。只要每战缴获尽归将士,如此一来,保管将士听到杀敌,立马嗷嗷叫着冲上去。
第二:西夏人抢了我大宋这么多年,每每朝廷下诏切责,梁乙逋总是装疯卖傻,胡乱推脱。如今夏人也尝到了他们加之于环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