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封建宗族制度上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社会,这个我们不否认,但是另一方面也滋生了许多社会问題,比如对人丁的控制,比如以家法代替国法,最终也导致国人眼只有家而沒有国,而我们目前推行的县人治县制度也因为这个封建宗族制度而走到了一个瓶颈上,这些贪婪自私的封建族长一方面通过县人治县制度获得好处,另一方面却不允许别人把手伸进他的地盘,这就是很自私的小农民意识了,所以我的设想是设立乡村警察制度,先让那个家法作废,至于乡村警察都属于央派出警察的范围,一般不从当地招募,全部由退伍军人担任,直接隶属于司法部和公安部,然后第二是村一级坚决不搞民主选举制度,甚至允许世袭存在,允许在不违反法律基础上的威权主义存在,这个我也有我的观点,农村这个地方一般都是聚居,而我们国人一贯也是帮亲不帮理的,这样的地方搞民主,搞出來的也就是四不像的结果,不如不搞,所以根据第二我还想出了第三,村一级不设立行政机构,只设立服务机构,平日由村长或者族长带头,修修路,挖挖渠什么的,就不要把收租之类的行政权力混进去了,各商镇的农渔会这样的机构可以把这部分前朝又士绅承担的工作接过來,一方面帮助农户生产销售,另一方面则承包部分政府职能,农渔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