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义毕恭毕敬的坐了下来,他的父亲尉迟风云已经正式受封为帝国公爵了,做为未来的公爵,尉迟龙义的地位崇高。 平日在军中纵使是杜兵、王瑞等大将也对尉迟龙义礼让三分,但尉迟龙义在钱不离面前总是显得很拘谨。 很多事情虽然没有摆在台面上,不过尉迟龙义心中有数,如果没有钱不离地提携,他尉迟龙义现在还在皇城浑浑噩噩的过日子呢,哪里有机会在这铁血豪情中闯出自己的威名?每想起以前,尉迟龙义总感到羞愧难当。 麻木的心一旦苏醒,会变得比常人更为敏锐。 为了彻底摘下纨绔子弟的帽子,尉迟龙义在部下面前从来都是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的。 身为杨远京的副手,虽然自己地爵位远远过对方,但他总是第一个坚决的服从杨远京地命令,从无二话。
士兵的尊敬和爱戴不可能靠着父荫换来,必须要靠自己,尉迟龙义靠着自己的身体力行。 已经得到了士兵们的信任,他的部下们不是把尉迟龙义当成公爵去供奉,而是把尉迟龙义当成了一个可以交托性命的领。
“龙义,你在倭人那里呆了几天?”
“回大将军,一共三天。 ”
“有没有看到什么值得我们注意的东西?”
尉迟龙义低声沉吟了片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