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警方一直以来的通缉犯,身上早就背了好几条人命,多一条少一条罪名都无所谓,反正警察找不到他就是了。
顶头大哥混的就是纯黑道,没什么好怕的,过的也一直是刀头舔血的日子。
陆炯昨天前半夜根本就没睡,如林翰所料,他带着一票人前前后后找了大半夜狗。
玛噶布这头宝贝追咬林翰而去,一如石沉大海,一个多小时了也杳无音信,陆炯就有些坐不住了。
能不能咬到人不说,玛噶布在自由活动的时候,一般超不过半小时,就会跑回陆炯的身边来一次,一人一狗亲热一会,复再去玩耍。
这个习惯从玛噶布小时候一直持续到现在。
出现今天这样的情况,陆炯意识到就很不正常了。玛噶布如果没有遭遇到别的事,就一定会雷打不动的很快跑回来,没有什么可以改变它这种习性。除非……玛噶布出事了。
玛噶布可是不能出事的!这头雪獒是陆炯的命根子,他不能容忍玛噶布有任何闪失。
走丢了那是不可能的,陆炯太了解玛噶布了,坐上一千公里的火车,以它灵敏的嗅觉和超常的耐力,一样会找到离散的主人,这头雪獒有着非同一般藏獒的灵性。
既然没有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