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洋洋得意地“唧唧”而鸣,显然是对自己“逍遥法外”的行径相当满意。
林翰想要捉住这只敏感、狡猾、同时又有着近乎变态般能力的鸟娃娃,难度极大。它毕竟是只动物,身体再怎么有先天进化优势,也还是只不谙人事的动物。
林翰就算天天在小花园的那个墙洞处立上牌位,烧香作揖,供奉美食,恳请鸟娃娃说:快出来帮我下吧,这是救命的大事啊。它也不会自动自觉的“到碗里来”,任凭人鱼肉。
其实林翰真心不想把鸟娃娃怎么样,他只需要它身上的一些微不足道的东西,比如用爪子抓他一下,或者咬他一口之类的,应该就可以了,剩下就没鸟娃娃什么事了。
但是做到这点又何其难。鸟娃娃对人类,也有可能对其他生物都会敬而远之,它们的骨子里没有主动暴起伤人的习性,抓不住,够不着,着实令人焦躁不堪。
但是人参绝对是个例外!
林翰不去容伟诚那里,可能也不会知道这个众多生物学者都未必知晓的秘密,鸟娃娃对人参和参秧的嗜好,绝对已经到了情有独钟、生死不顾的地步了。
能够抓住鸟娃娃的利器,只有靠买回来的这些人参了,这是唯一的机会。
林翰甚至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