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重要的是,他居然夺走了秦若晶的初夜,就算秦若晶说的轻描淡写,就算他完全想不起来那是怎么回事,他又怎么可能不在乎?
“算了,不纠结了,就这样吧。”
楚歌摇了摇头,对自己说了一句,从长凳上站了起来,打了一辆出租车,直奔丽都市最好的珠宝店。
秦若晶给他的那份生日礼物,他只准备接受一半,至于那枚应该戴在秦若晶右手无名指上的戒指,理应由他这个男人来买。
下车,进店,挑钻戒,交钱,走人。
整个过程下来,只用了短短五分钟,看起来似乎有些草率,但楚歌相信,就算他像那部经典电影里面那样,扯个易拉罐的拉环下来,套在秦若晶的手指上,她应该也会很高兴吧?
相信归相信,楚歌当然不会弄的那么寒酸,当他三言两语就买下了这枚价值六位数的钻戒,屋里面的导购小姐,以及周围的顾客,全都看傻了眼。
倒不是他们没见过买这种大几十万钻戒的,但他们还真是第一次见到,买的这么痛快的。
揣着那个装着钻戒的首饰盒,楚歌觉得整颗心都沉甸甸的,当然,并不是心情沉重,而是觉得身上一下子多出了一种叫做责任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