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说是送羊入虎口,或许有些高抬这种最低级的丧尸了。
不过蚁多咬死象的道理,我却还是明白的。
更何况,我现在虽然因为吞吃了丧尸犬的蓝色脑浆,比以前的身体素质强化了不少,却还远远达不到与大象比肩的地步。
一边这样胡思乱想着,我一边迈步向前,不愿在这辆彻底报废的宝马上耽误时间,因为,我清晰的记得,再转一个弯,前面的那条道路,就不再是先前这种羊肠小道了,而是一条宽约十二米的大路。
那条道路上,应该停放着不少主人变成了丧尸的车辆。
有卡车,有罐车,还有一些私家轿车。
于是,我越是接近那条道路,手中的尖头铁锨就握的越紧。
而在这期间,我又足足前行了上千米,解决了四只面目全非的丧尸,碰到了一辆卡宴,两辆帕萨特,结果却发现,这些车子,一如先前的宝马一般,早就被腐蚀到了骨子里了,完全不能再用。
“这完全不合理啊,没理由啊!”我气的一脚踹在那生锈的卡宴车门上,不知道是我的力气变得太大,还是因为这车门生锈的太过分,车门竟然哗啦一声响,被我一脚踹掉在了地上,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