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到九天云外的神智,一脸老神在在,“你不会不知道方逊又和爹娘提亲了罢?那小子年纪轻轻,已官拜四品,成了这高沿城的一城之首。虽说罗家从来不稀罕什么达官贵人,但出色就是出色,他,也配得上我家三妞了。”
自来,国都之首最难做。在这地界,皇亲国戚遍地走,将相子弟满街行,出了一点事,坐视不理不可能,理得不好冠个无能之名,更甚的,招惹了任何一方天尊,都可能丢官卸职,让十年寒窗付之东流。历届城首,无一不是夹着尾巴做官,弯着腰杆做人,宁可被指平庸,也不敢稍有差池毁了前程。而方逊那少年书生,既非锋芒毕露,也没有韬光养晦,上任短短半年,与许多当街招摇生事的皇亲国戚做了兄弟,与不少贵族子弟交了朋友,京城因他们而生的案件骤然消减,其它诸事则展开得井井有条,各项措施立竿见影。上至国君,下至黎民,中间各阶朝官,难得口声一致,对新城首施以赞誉。
如今,一旦城首出巡,高沿城道路两旁皆让各家待字闺中的女儿站无虚席,一个个涂脂抹粉,一脸脸娇笑羞哂,只盼博得俊俏城首的回首一顾。更有那作风开化的,将手中的花儿一迳向城首怀里掷去。以至于,每一回巡视结束,罗缎都要拿城首大人身上的花香粉香笑个好久。而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