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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两章,直到这里,约万字,是我在一天之内写完的。一直受情绪驱使着,整个下午,整个晚上,一直写一直写,总觉得不写完这一段,无法停下来休息。
总觉得,那些热血,那些激昂,就在自己心里,有时候想文章想得深了,自己就先沸腾起来,不得不先站起来,转几个圈,想一会儿,来平复一下情绪。
说起来,我始终是个天真地人。
平时总爱说,现实啊,冷静啊,理智啊,总喜欢讲,太浪漫的事不存在,太无私的事不太可能,太伟大的事,还是少指望。
然而,轮到自己写,还是想写热血,想写真情,想写一个,永远永远不会被现实磨折的美好。
卓凌云地挣扎,卓凌云苦痛,代表着人在现实中一点点地成长,一点点地屈服。然而,我还是那么执着地想写风雨中那一点极昏暗地灯,始终飘摇着不肯熄灭。
平时也喜欢感叹世情,也喜欢与人闲说当今世态,总爱讲人性也许不是本恶,但一定本自私,人们处事时,一定最先考虑自己的利益和得失,然而,心中却始终天真地期盼着光明,天真地,坚持着,去写那些不会折的傲骨,不会冷地热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