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馆,就看见一个陌生的女人坐在沙发上,她手上端着一杯参茶,手腕上有着一只夜莺鸟的刺青,那双眸子微微的抬起,隐隐的有满眼的惬意和妖娆互相交织着,艳红的唇,嘴角似有若无的上扬着。
勾魂摄魄的通常不是一个女人的美貌,而是她举手投足的风韵,往往一个眼神足矣。
她是夜莺,西平城百乐门最火热的头牌交际花,本名刘香君,没人知道她从何处来,只知道她声名大噪的时候已经更名为夜莺。
饶是我活了两辈子了,对她也不熟悉,前世她与沈嘉树也是有一腿儿的,似乎也怀了孩子,但是却远不到登堂入室的地步,我只知道后来她和她的初恋情人私奔了,还惊天动地的去西洋人的医院做了个手术拿了已经九个月的孩子。
沈嘉树就是被她气的直接病倒,卧床不起的。
只是这一世,到底是有些不一样了。
我得放多个心眼儿。
“大小姐回来了。”
夜莺不愧是夜莺,这察言观色的本事实在是很足,她只稍稍的看了我一眼,就认出了我的身份。
我并不知道该用什么称呼来应付她,可我是沈家大小姐,她哪怕是续弦成了夫人,那都是要矮我一个头的,只要我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