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橘、柚、果、蓏之属,实熟则剥,剥则辱;大枝折,小枝泄。此以其能苦其生者也,故不终其天年而中道夭,自掊击于世俗者也。物莫不若是。且予求无所可用久矣,几死,乃今得之,为予大用。使予也而有用,且得有此大也邪?且也若与予也皆物也,奈何哉其相物也?而几死之散人,又恶知散木!”
匠石觉而诊其梦。弟子曰:“趣取无用,则为社何邪?”
曰:“密!若无言!彼亦直寄焉,以为不知己者诟厉也。不为社者,且几有剪乎!且也彼其所保与众异,而以义喻之,不亦远乎!”
南伯子綦游乎商之丘,见大木焉有异,结驷千乘,隐将芘其所藾。
子綦曰:“此何木也哉!此必有异材夫!”
仰而视其细枝,则拳曲而不可以为栋梁;俯而视其大根,则轴解而不可以为棺椁;咶其叶,则口烂而为伤;嗅之,则使人狂酲,三日而不已。
子綦曰:“此果不材之木也,以至于此其大也。嗟乎;神人,以此不材!”
宋有荆氏者,宜楸、柏、桑。其拱把而上者,求狙猴之杙者斩之;三围四围,求高名之丽者斩之;七围八围,贵人富商之家求椫傍者斩之。故未终其天年,而中道之夭于斧斤,此材之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