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
何至也同时分了户,他刚一到了十六岁生日,立刻就去办了身份证,现在得到了老房子,就把户口移动了老房子这里,成了一个人的一家之主。
这个老房子并不是何明愿意给的,而是他没资格给,这老房子追根儿的话其实还是何振强的,只是这些年何振强没住,何明做为他的儿子就一直占着这个房子,他自己都以为是他的了。上辈子就是这样,何明直接在离婚时把老房子给了赵春娟,可等到拆迁的时候,大队就以这房子还是何振强的,但何振强去世了,房子既然何明给了赵春娟,让赵春娟扒了他们就不管了,但房基地却是村里的,现在何振强去世了,地基就要收回来了。赵春娟闹都没法子闹,村里说了,你一个女人哪有资格要房基地?你儿子要?等他年纪到了再说。
这辈子因为何至去找了何振强,何振强在知道何至的打算后,就把这个房子给了何至,算是他这个爷爷的一份心意了。
何明因为这个更加觉得自己当时要了县城里的房子,没有因为觉得何至会得到更多的好处而坚持不和何至断绝关系而放弃那个房子的行为做对了。想想啊,老头子要是真给何至好处,会给这么一个破房子吗?看来那老头子是真的没什么财产,所以只能把这个破房子给何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