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不到官的,必非人类。你快去写起状子来,切不可中止。”玉吾别了众人,就寻个讼师,写一张状道:告状人赵玉吾,为奸拐戕拿事:兽恶蒋瑜,欺男幼懦,觊媳姿容,买屋结邻,穴墙窥诱。
凯媳憎夫貌劣,苟合从奸,明去暗来,匪朝伊夕。忽于本月某夜,席卷衣玩千金,隔墙抛运,计图挈拐。
身觉喊邻围救,遭伤几毙。能里某等参证。窃思受辱被奸,情方切齿,诓财杀命,势更寒心,叩天正法,扶伦斩奸。上告。
却说那时节成都有个知府,做官极其清正,有”一钱太守“之名;又兼不任耳目,不受嘱托。百姓有状告在他手里,他再不批属县,一概亲提。审明白了,也不申上司,罪轻的打一顿板子,逐出免供;罪重的立刻毙诸杖下。
他生平极重的是纲常伦理之事,他性子极恼的是伤风败俗之人。凡有奸情告在他手里,原告没有一个不赢,被告没有一个不输到底。
赵玉吾将状子写完,竟奔府里去告,知府阅了状词,当堂批个“准”字,带入后衙。次日检点隔夜的投文,别的都在,只少了一张告奸情的状子。知府道:“必定是衙门人抽去了。”
及至升堂,将值日书吏夹了又打,打了又夹,保是不招。只得差人教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