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大唐 > 正文 第八十章 大战尾声
是人口稀少,大量土地没有开发,有的是田,而老男和残疾,受公田三十亩,寡妻妾受公田二十亩。

    工商业者、官户(抓到地俘虏)受田减百姓之半,部曲奴婢都不受田。

    授田之后,此制规定,凡是均田人户,不论其家授田是多少,均按丁交纳定额的赋税并服一定的徭役。

    具体内容是,每丁每年要向国家交纳粟二石,称做租;交纳绢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称做调;服徭役二十天,是为正役,国家若不需要其服役,则每丁可按每天交纳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的标准,交足

    的数额以代役,这称做庸。国家若需要其服役,每丁外,若加役十五天,免其调,加役三十天。则租调全免。若出现水旱等严重自然灾害,农作物损失十分之四以上免租,损失十分之六以上免调,损失十分之七以上,赋役全免。

    至于丁的范围,男子16岁至50岁为

    其次是对贵族官僚受田的规定

    爵位,自亲王、郡王、开国公(公)、开国侯(侯)、开国伯(伯)、开国子(子)、开国男(男)、国士

    受世袭田,亲王二万亩,郡王一万五千亩、公一万亩、侯八千亩、伯六千亩,子三千亩、男一千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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