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质的时候,整个通话过程差不多2分钟,这完全与对方的作案风格不符,对方会不知道警方能通过通话监测到位置信息吗?这一点显得太刻意了。
第三点,吉普车抛弃的地点离对方打电话的位置太近了,3公里的距离对于步行来说很远,但是对于有交通工具的人来说就很近了。
警方监测到对方的位置后,15分钟后就封锁了那一片的区域,如果是步行的话,15分钟根本走不远,结合北马河村那一段的国道还有很多的小路、岔路,对方打完电话后,很有可能驾驶摩托车逃离的。
警方能够封锁国道等交通要道,但是无法封锁所有的小路。
而遗弃在山坳里的吉普车也是一个诱饵,车身烧毁得根本不严重,车牌都清晰可见,这一点更像是欲盖弥彰。
对方有充足的时间烧毁车辆,为什么没有时间清理现场遗留的痕迹呢?现场留下了明显的痕迹,绑匪向山里转移了。
以3个人的目标来说,那片不大的山区根本藏不了多久,搜山这么久了一点痕迹都没有发现,这就不正常了。
第四点,对方手握袁欣洁这个关键的人质,警察如此大张旗鼓地地毯式搜查,对方如果藏匿在那片区域的话,没有理由不以撕票作为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