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宋一舟的介绍,罗凌才知道,这里的奴隶商人也并不都是多么缺德的人,有些有点良心的,吃的也是风险饭,挣的也是辛苦钱。
比如说,一个人活不下去了,找到奴隶商人,要把自己买了,经过协商公证,这人,卖500钯金,结果第二天就卖了,那么奴隶商人除了赚取提成并扣除养活这个奴隶的费用外,剩下的钱都是这个奴隶私有的。这样的情况,一般奴隶能拿到卖身钱的7成左右,奴隶商提两成,剩下的是各种费用,包括向当局交的税。
反过来,如果这个奴隶一直卖不出去,奴隶商人就得一直养着,只不过时间越长,奴隶最后所得的钱就越少,到最后,也可能砸在自己手里,那奴隶商就亏了。当局有明文规定,奴隶是有生存权的,除非犯了罪当处死的案,否则不允许杀害。一旦情况变成这样,奴隶商人要么继续死等买主,赔钱卖,要么继续投资,使这名奴隶具备为他赚钱的能力。反正这奴隶已经是他自己的了,而之前的,只能算是寄卖,如果奴隶能交上费用,也可以替自己赎身。只这一点,就远不像旧时的奴隶,那是干脆的货物,根本不会有一毛钱落在奴隶手里。
“大爷,买我吧!我吃的少,什么活都能干,价格还便宜……”
“买我吧!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