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那么牺牲自己。”
“你原本的计划是借着明耀收购云天,明耀实力不够,但加上默罕默德家族的实力,吞并云天却并非难事。你想像我对你一样,毁掉我的事业王国,然后再随时毁掉我的女人。这样,你的仇才能算是真正的全报了。”
“不错!”阿德斯又点了下头。
“阿德斯,你的确聪明,真正的哈曼德从小就性格怪癖,他要么躲在自己的城堡里,要么全世界到处走,连他的亲生父母都常常难以见到他。扮这么一个怪人,的确可以让你省却不少麻烦事,也难以被人发现。关键是他的家族还有数额庞大的资产,可以让你借来对付我。只可惜,他的这些特点让他短命了。真正的哈曼德只怕是早就被你杀了吧?”
“不错!”阿德斯依旧是云淡风轻的两个字,“他死了八年多了。我杀死林宛云以后,用了整整三年多的时间,把我的脸变成和他的脸一样,然后我取代了他。”
阿德斯选择哈曼德,还因为他本人和哈曼德长得有几分相似。(注:第五卷第45章曾提及,阿德斯本人的相貌也是极英俊的。)
“本市那么多赚钱的生意你都不屑一顾,却只买下了燕纱,就是因为这里是富婆们的汇聚之处,可以更方便准确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