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但令人措手不及的是,市检察院破天荒地在开庭前一周,突然增加了两项对萧天的指控。
一项为行贿,且情节和后果极其严重。另一项为故意杀人,本为自杀的阿德斯和其堂弟在检察院的指控中,全部都变成了萧天预谋杀人,并事后伪造现场。
同样因案情重大的原因,本案特别委任刑一庭庭长亲自担任审判长,进行现场的审理。审理方式为完全不公开。
第一天的庭审,主要是审问惠宁事故中直接参与该项目的几名项目经理,他们的口供保持不变,都口径完全统一地说,他们都是受了萧天的命令才如何如何的。
第二天的庭审才是审萧天。
审理过程毫无意外地,在人证物证都对萧天极为不利,萧天又始终如一地保持沉默的前提下,庭审情势几乎是一边倒的架势。
虽然朱聪以建设系统本身存在的严重贪腐问题为由进行辩护,但因为辩护方所提交的所有证据都不具备合法资质,法庭不予采信。
对于新增的两项指控,朱聪以萧天本人不参与云天具体经营,且指控证据明显存在逻辑上的不合理为由,为萧天进行无罪辩护。但全都被法庭驳回。
最终,审判长宣布“择日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