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图去拉自己的坐骑,结果差点被坐骑拖进狼群。亡命回逃的路上,砍翻了一头野兽,从尾巴和耳朵的特征分辩出了野狗和野狼的不同。
“胡说,是野狼,不是野狗。野狼怕火,大家把能砍的树都砍倒,做成火把。待会儿从小溪上冲过去!畜生追人全靠鼻子,过了水,它们就闻不到气味了!”达春大声呵斥道。
危急时刻,他又恢复了几分大军主帅的本色。明知道乌恩对兽群的判断可能是对的,亦强行把事实掩盖了过去。野狼怕火,所以大家结伴突围,活命的希望还很大。如果是野狗群,那就有些困难了。江南的野狗早先都是家狗,大军镇压宋人,把人烟稠密的村落杀成了白地,丧了家的狗儿们才吃着昔日主人的尸体回归了原野。这种野狗群在大元灭金时也出现过,对火不像其他野兽那样惧怕,相反,狗群还喜欢跟着火把行动。在凶残程度上,品尝过人类血肉的狗群比狼群有过之而无不及,并且在狩猎时个体之间的配合远远超过了狼群。
草原上长大,自幼与狗为伴的武士们能分辩出狼与狗的区别,达春掩饰的话根本起不到任何鼓舞士气的效果。此地距离江西重镇清江不到二十里,清江城东临赣水,交通便利,曾经为一时繁华之所。而距离城市如此近的地方已经成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