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的大家闺秀。因为,真心喜欢孙晨轩,不甘心放弃这段姻缘。于是,第一次冲破枷锁,为自己的幸福离开家,接近孙晨轩。与他相恋相知……
前期的书柳是可爱的,是美好的象征。她整个人都充满了属于小女孩特有的浪漫情怀。
扮演书柳未婚夫的刘克俊,本来很反感余婉婉的蠢笨、不识相。但是,真正和余婉婉演对手的戏的时候,也不禁惊呆了。
刘克俊就是个偶像组合歌手出身,他对表演方面了解得还是太少了。
他之所以会火,最主要的还是因为他长得阳光帅气。很符合时下对于男主角的标准。
想当初刚出道的时候,刘克俊的长相也许还没现在这么完美。
但是,这其实挺无所谓的,他很老实地听从经纪人的建议,进行了脸部微调,把鼻子垫高点,把眼角开大点。果然,微调后,他就从当初那个不红不火的男孩组合中脱颖而出了。
刘克俊作为一个家事普通的人,他之所以比一般人火得都快。是因为他拼搏进取的精神。以及在某一方面特别擅长“演戏”。
他真的不介意认干妈,认干姐姐。他对所有认识的女人,一律温柔、体贴、善解人意。并且随时随地都可以发展出另一层更亲切的关系。
刘克俊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