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都给忘记了。可乐如今大了不少,在梁景别墅野惯了,在这复式的套房里,就有些住不惯了。
好在金毛狗属于那种比较听话的狗,在屋子里乱窜被我训了两句之后,倒也乖了不少。我想我也是太缺爱了,与梁景在一起才多久的功夫,如今各自冷战,一个人在这里住着,竟然觉得莫名难过起来。
白天工作的时候,倒也没什么,一到晚上安静下来,整个人就不好了,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有时候滚到半夜也睡不着。
实在忍不住的时候,就给他发个短信,可这短信就如石沉大海一样,有去无回,没有半点音讯。隔半个小时发一个,等发到第十条的时候也就放弃了,将手机抛到一旁,强迫自己睡觉了。
第二天我醒的很早,破天荒的提前了二十分钟到了公司,然后端端正正的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心想这样总归能见上一面吧?不过这一面,见了还不如不见。他来的时候,眼神就没有往我这瞥一眼,若早知道是这样的结果,我何必要提早二十分钟到,还坐的端端正正,笑脸相迎的,却一张热脸贴在了冷屁股上。
对此,我也真是无话可说了,也许在梁景眼里我应该算是那种什么都不是的类型,高兴的时候,就在一起,不高兴了,那就分开。在一起的时候,也只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