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呼咽了回去。一直以来,我都颇为喜欢红色,暖暖的色调,喜气且鲜活。墨台妖孽好穿红衣,明艳如春华,使人眼前为之一亮。但不得不承认,不是所有人都适合穿红衣——譬如眼前的老母猴……呃,祭司老太婆。
火红的锦服上绣满了令人眼花缭乱的花草图案,大小不一,纷杂无章。我强忍闭上眼睛的渴望,认命地打量这堆丰富多彩的花色,一时之间,不知该感叹是锦布糟蹋了精致的绣品,还是绣纹玷污了柔泽的锦布。
千万别问我,既然觉得红衣刺眼,为何还死命盯着瞧——废话,屋里所有人都看向祭司老太婆,我能不跟着一块儿看吗?问题只有一个,就是我的目光该落到哪儿,才能将对眼睛的伤害降到最低。
之前,我毫无防备地看过去,只一眼,就足够令我追悔莫及,恨不能消除记忆——抽皱如树皮的老脸上,一对铜铃大眼,丝毫不受耷拉下垂的眼皮的影响,依旧炯炯有神;不知是不是为了突显脸色红润,她的两腮抹了两团浓重的胭脂;黄白相间的长发,既没盘髻,也不梳辫,就这么披散着,几乎拖地,而两边耳畔各插着一朵红彤彤的绢花。
今天以前,我一直不觉得自己的审美观与这个时空的人格格不入,顶多说大家对妆容的观点看法无法达成一致。然而,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