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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刘寄奴主动要去。
兵不好当,尤其是最下层的兵丁,那就是在战场上给人当炮灰的。兰郎中当了八年兵,最明白其中的道道,更经历了无数次同袍们昨日一起喝酒,转眼天人两隔的情景。他经常感叹,说自己能活下来简直是用尽了一辈子运气。
刘寄奴虽然有武艺在身,但战场上刀枪无眼,说死也就是一瞬间的事儿。
所以,即便兰郎中经常拿自己当兵的经历来吹牛侃大山,但刘寄奴真要去当兵,他却还是不太支持的。
襄荷虽然知道刘寄奴心怀抱负,却也不想让他冒险。
兰郎中劝,襄荷也劝,可刘寄奴去意坚决,两人只能妥协。
做好了决定,离出发的日子也没有多少日子了。
襄荷去了玫瑰园。
春末夏初,正是月季盛开之时,书房明亮的落地窗外花影绰绰,窗内书香满室。五年间,原本空落落的四面书架上藏书日渐增多,除襄荷触摸不到的高层书架外,俱已摆满了书。
襄荷进了房间,习惯性地先坐自己的小凳子,打眼一看便发现,凳子又换了。
五年间,书房里的书逐渐增多,襄荷也一年年长高,而她在书房的专属小凳子,也随着她的身高逐渐变高。
凳子没有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