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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章 碰瓷的无赖
    沈韶光觑着眼拿着镊子,蹲在店后小夹道水缸旁,找猪头上的毛。
    在本朝,猪肉本来就不够高端大气上档次,猪头下货之类,更是鄙贱之物,但沈韶光就爱这鄙贱之物。
    小时候,家附近有一家熏肉铺子,卖各种猪下货、香肠、熏鸡,偶尔也卖卤牛肉。沈韶光打小儿爱吃肉,家里大人给点零花钱,除了买些女孩子喜欢的小零碎儿,夏天就进贡给了冷饮店,天凉了就都花在这家肉食铺子里。
    沈韶光不爱卤牛肉,总觉得不够细腻,有点干吧塞牙,也不够香;熏鸡都整个卖,小孩儿那点零花钱买不起,于是就剩下了买猪头肉和香肠了。其中,沈韶光又最爱猪头肉。
    这家店的猪头肉先卤后熏,没那么腻,带着点奇怪的焦香味儿。
    放学路上,沈韶光先买个火烧拿着——要刚出炉的,撕开还冒着热气的,然后到铺子买一小块猪头肉,让店主把肉片成薄片儿塞在火烧里,就这么双手捧着,张开大嘴叉子开咬。
    一边吃一边跟小伙伴们满大街瞎跑,或者找地方跳皮筋儿,丢沙包儿,临到天黑才回家,被爹妈唠叨,匆匆忙忙吃饭写作业洗漱……
    等后来沈韶光毕业,混起了美食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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