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杀案是两人一起犯下的。”
常队立刻让人去抓捕于兰,并将赵冬余带入了警局。
之后,经过警察的日夜审讯,于兰承认了这十年来的所有罪行,包括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孩子,乐乐。
而她否认赵冬余曾帮助她。即使警察让她和赵冬余见了面,即使赵冬余承认两人共同作案。于兰都没有将罪责推给这个只有二十三岁的小伙子。
或许是对自己孩子的愧疚太深,他将赵冬余当做了已经长大的乐乐。她想要弥补犯下的错误,想要有一次悔过自新的机会。她认为,现在正是好机会。
法网恢恢,疏而无漏。
即使是心存善意的保护,依然无法与滔天罪行相抵消。
那些无辜的孩子,于兰并没有给予他们善意,而是将他们当做‘礼物’送走。这样一个心理变态,法律不会因为她想保护一个年轻人的前程而给予她任何宽恕。
于兰的罪行被南京日报报道。她破旧的出租屋前贴满了对她罪行表达愤怒的‘标语’,扔满了碎纸屑和烂菜叶。如同古代惩治十恶不赦的人一样,于兰在咒骂和谴责声中走到被告席。
对她的罪行也很愤怒的法官没有选择休庭,而是直接让审判席的人裁决了她的罪恶,判了她死刑。
赵冬余